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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思政示范案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内容与目标

该项目从《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社会法属性出发,以劳动者及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为契合点,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融入思政育人大格局,把握和运用教育规律,承担起价值引领的重任,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并通过科学的教学设计,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和育人成效,让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思政目标确立为:贯彻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育人理念,培养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高素质法治人才。

专业教学与思政教育的融合设计

课程建设的实施路径和方向为:通过教学设计、课程实施、学习评价三个环节完成《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课程思政教学。

(1)改革教学设计。围绕“为什么要实施课程思政、教学体系如何建构、思政元素的挖掘以及好的课程思政的评价标准是什么”四个问题,重新设计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以及教学评价,实现教学设计的改革。

(2)课程实施中实现思政元素的全过程融合。深入挖掘每次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并与专业课程知识点巧妙融合,结合实践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以学生为主体,做到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潜移默化地实现思政育人的实效。

(3)创新学习评价。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机制,了解学生的真实学习感受,对学习成效作出综合评价。最终课程思政项目建设的预期成效是构建有效的系统工程,实现课程思政的体系化、规范化,完善教学大纲、教案、实施方案等各项材料。

特色与创新

项目特色:从碎片化到整体性的课程思政建设

课程思政建设过程中往往存在着理念碎片化、资源碎片化、参与碎片化等实践困境,严重影响课程思政育人目标的顺利达成。《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思政项目的建设,提出从碎片化到整体性的改革路径,克服碎片化的植入思政元素而导致的课程思政形式化、表面化的现实困境。一方面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体系化设计,坚持整体性推进。另一方面,德育元素与专业课程的融入也需贯彻体系性、整体性思路,即在“三全育人”视角下,积极追求德育元素对课前、课中、课后的教学全过程,以及课程目标、教学设计、教案、课程考核等课程全要素的全面覆盖,实现《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思政项目的整体化、体系化构建,从而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真正落实课程思政建设的时代任务。

项目创新点: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的构建

为构建导向正确、科学有效、简明清晰的评价体系,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专业课程需摒弃以往只重知识的课堂教学与评价,以多元化学习评价的总体目标为引导,基于目标模式与过程模式合一的综合评价模式,围绕德育元素和学生参与度等评价核心要素,探索多样化评价方式。其创新点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基于“三位一体”的育人理念重新设计课程考核内容与评价方式。其次,剖析《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内容,将课程重点内容与平时考核联系起来,选择劳动法基础理论、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制度以及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等课程核心内容设置平时考核,通过考核使学生有效参与到课程的重点教学中。最后,以“三位一体”的育人理念为指导,巧妙设计考核点与考核方式,使多元化评价服务于课程思政建设,提升课程思政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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